漁業法 第 13 條(漁業諮詢委員會之設置及運作等)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為漁業結構調整之目的,得設漁業諮詢委員會,由專家學者、漁業團體、政府有關機關人員組成。漁業諮詢委員會之組成、任務及運作,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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