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漁業法36特定漁業之意義等

快速跳轉
  1. 1.本法所稱特定漁業,係指以漁船從事主管機關指定之營利性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
  2. 2.前項指定之範圍,包括漁業種類、經營期間及作業海域,並應於漁業證照載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漁業法第36條的釋義,根據參考資料,可以得知特定漁業是指以漁船從事主管機關指定之營利性採捕水產動植物的漁業。這意味著特定漁業需要獲得主管機關的指定,並在漁業證照上載明漁業種類、經營期間及作業海域。例如,如果一艘漁船從事深海大型魚類的採捕,並且在漁業證照上明示為特定漁業,則需遵守這個法規的要求。

立法沿革 3

(0181026 制定)

漁業所用之鹽,其稅率每百斤最多不得過二角。

(0590421 全文修正)

該管主管機關為前二條之許可時,應辦理公告,並通知該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其因此所生之損害,應予補償。

(0800116 全文修正)

本法所稱特定漁業,係指以漁船從事主管機關指定之營利性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   前項指定之範圍,包括漁業種類、經營期間及作業海域,並應於漁業證照載明。

立法理由一、合併修正原條文第六條及第三十條。   二、明定特定漁業係以漁船從事主管機關指定之營利性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本章之「營利性」採捕與第四章以娛樂為目的之採捕有別,爰予明定,以資區分。

  • 主管機關名詞
(0181026 制定)

漁業所用之鹽,其稅率每百斤最多不得過二角。

(0590421 全文修正)

該管主管機關為前二條之許可時,應辦理公告,並通知該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其因此所生之損害,應予補償。

(0800116 全文修正)

一、合併修正原條文第六條及第三十條。   二、明定特定漁業係以漁船從事主管機關指定之營利性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本章之「營利性」採捕與第四章以娛樂為目的之採捕有別,爰予明定,以資區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漁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漁業法第 36 條規定:「本法所稱特定漁業,係指以漁船從事主管機關指定之營利性採捕水產動植物之漁業。前項指定之範圍,包括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漁業法第 3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漁業法第 3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0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