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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未滿五噸漁船經營之漁業種類不予限制。但經營珊瑚、採貝介類、潛水器、拖網、刺網等漁業種類時應依本準則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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