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 2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漁業證照不得申請登記為底刺網、流網或流刺網漁業,已登記者,於申請核發、換發漁業證照時,由主管機關逕予變更登記為刺網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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