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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印度洋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船數,其限額如下: 一、大釣船: (一)大目鮪組漁船:以一百五十三艘為限。 (二)長鰭鮪組漁船:以三十七艘為限。 二、小釣船: (一)冷凍黃鰭鮪組漁船:以五十艘為限。 (二)一般組漁船:以三百五十艘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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