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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 第 13 條

  1. 鮪延繩釣漁船出港後,船長應按日詳實且正確填寫漁撈日誌(格式如附件七);無漁獲者,亦應填寫。
  2. 前項漁撈日誌,得以網際網路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申報。
  3. 以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漁獲資料者,得免填第一項規定之漁撈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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