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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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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漁船之漁具,應裝設用以確認其作業位置及範圍之浮球、旗幟、雷達反射浮標或其他類似裝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第 6 條,鮪延繩釣漁船的漁具應當裝設用以確認其作業位置及範圍的浮球、旗幟、雷達反射浮標或其他類似裝置。這條法條的目的在於確保鮪延繩釣漁船在作業時能夠確實標示其位置和範圍,以便其他船隻能夠避開或協助作業。 相關範例:有關此法條的範例可以從漁船安全檢查報告中找到,報告中會記錄該船是否有按照法規要求裝設浮球、旗幟、雷達反射浮標或其他類似裝置。另外,也可以參考公告的船舶安全規範,來看漁業管理部門對於這些裝置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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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鮪延繩釣漁船之漁具,應裝設用以確認其作業位置及範圍之浮球、旗幟、雷達反射浮標或其他類似裝置。」(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