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業管理規則 第 2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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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乳品應標示左列事項: 一、鮮乳:應標明所具等級,殺菌處理方法、製造日期、含量成分 (乳脂及固形分與使用原料) 工廠名稱、地址、工廠登記證字號及乳品容量、保存期限及保存條件。 二、脫脂乳:除不標明等級外,餘與鮮乳同。 三、乳製品 (脫脂乳除外) :應標明製造日期、品名、商標、含量成分 (乳脂及固形分或使用原料及其重量) 、工廠名稱、地址及工廠登記證字號、保存期限及保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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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乳業管理規則第 23 條,對於各種乳品的標示有著具體的要求。其中,對於鮮乳的標示要求包括所具等級,殺菌處理方法、製造日期、含量成分、工廠名稱、地址、工廠登記證字號、乳品容量、保存期限及保存條件等。對於脫脂乳和乳製品(脫脂乳除外)也有相應的標示要求,包括製造日期、品名、商標、含量成分、工廠名稱、地址及工廠登記證字號、保存期限及保存條件等。 舉例來說,這條法規要求的標示事項可以在牛奶包裝上找到。包括等級、製造日期、含量成分、工廠名稱、保存期限等,這些都是根據乳業管理規則第 23 條的具體要求進行標示的。 參考資料: 食品衛生管理法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01 乳業管理規則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O0030039
- 商標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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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