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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依飼料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發飼料販賣登記證,每件收費四百元。
  2. 變更、換發、補發前項飼料販賣登記證,每件收費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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