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為穩定農業生產及銷售,增加初級農產加工品項目種類,主管機關得提供以下協助: 一、農產品初級加工品開發諮詢,含加工、分裝、流通及販賣等相關流程。 二、農產品初級加工相關法規諮詢。 三、初級農產加工知識及技術指導。 四、農產加工實物打樣測試。 五、其他與農產品初級加工相關之事項。
- 前項協助,主管機關得委由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第1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