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人道屠宰準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畜禽之人道致昏方式、適用對象及應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一、電擊致昏:適用於豬、羊及家禽,並依其種類調整電擊器適當之電流及電壓。 二、撞擊致昏:適用於豬、牛、羊及家禽。畜禽應予以適當保定,並依其種類選擇適當工具及撞擊部位。但不得以人力使用棍、棒等原始工具進行敲擊。 三、氣體致昏:適用於豬及家禽,並依其種類調整使用氣體之適當成分及濃度。 四、其他致昏方式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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