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處所得招募志工協助動物照顧、認領、認養及宣導教育等工作。
根據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第5條,收容處所得招募志工協助動物照顧、認領、認養及宣導教育等工作。根據法條所述,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得招募志工協助動物照顧等工作,這是為了提供動物更好的照顧及促進認領和認養的工作。參考法條《動物保護法》第19條,強調對動物的尊重和保護,並鼓勵人們愛護動物。這符合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提供志工協助動物照顧和認養等工作,有助於實踐該法的立法宗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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