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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管理人員應將收容處所內動物列冊登記,登載項目包括編號、品種、毛色、性別、進入日期、入所原因、捕捉地點、晶片號碼或其他可辨識身分資料、特殊生理狀況及照片,並自接收日起三日內於網站及動物飼養之欄(籠)位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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