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 4 條
快速跳轉
- 1.檢舉人檢舉違反本法規定案件,得提供下列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 一、檢舉人姓名及聯絡方式。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名稱及地址。 三、涉嫌違規之具體事項、違規地點及相關資料。
- 2.檢舉人當面或透過電話以言詞檢舉者,受理檢舉之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得錄音存證。
回 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