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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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施行。
- 2.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及一百零五年十月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二日施行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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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35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因此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釋義和舉例。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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