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 2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本保險之再保險事宜,應依本法
第十二條
主管機關
所定危險分散與管理機制辦理。
農會辦理本保險,其保險專戶(帳)於本法
第十二條
施行前之結餘款,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期限轉入農險基金。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