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技術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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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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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農業產業技術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2條,本辦法的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根據法律規定,農業委員會負責補助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執行科學技術研究工作。例如,研究經費補助項目包括研究人事費、研究設備費、國外或大陸地區差旅費等。這些補助項目都需要依據農業委員會的規定和程序進行申請和核准。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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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