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第 24 條
農會選任職員因違背法令、章程,或有其他損害農會權益或信譽行為者,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罷免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農會法第24條,根據該條規定,農會選任職員若違背法令、章程,或有其他損害農會權益或信譽的行為,可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罷免之。這表示農會在管理職員的過程中,有權利和程序來處理不當行為或違法情況。 參考資料來自前述法規引文之一,其中提到了農會選舉或罷免訴訟及總幹事聘、解任程序的相關法律規定,並列舉了一個有關農會選任職員的罷免案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