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跳轉1條文原文2白話與解析編章節定位第 一 章 總則 §1開新分頁第 二 章 編制及員額 §6開新分頁第 三 章 進用 §10開新分頁第 四 章 總用人費及薪資 §23開新分頁第 五 章 就職及離職 §31開新分頁第 六 章 服務及工作時間 §37開新分頁第 七 章 考核及獎懲 §52開新分頁第 八 章 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撫卹及資遣 §62開新分頁第 九 章 人事評議 §76開新分頁第 十 章 附則 §79開新分頁📚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 六 章 服務及工作時間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 39 條農會勞工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用 AI 讀這條用 Perplexity 問用 ChatGPT 問用 Grok 問匯出 PDF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白話解讀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對照台 0摘要全文要件⊞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專注閱讀 + 對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