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第 三 章 休閒農場之申請設置及輔導管理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 3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休閒農場取得許可登記證後,應依
公司法
、
商業登記法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所得稅法
、
房屋稅條例
、
土地稅法
、
發展觀光條例
及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等相關
法令
,辦理登記、營業及納稅。
休閒農場應就其場域範圍,依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規定,辦理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休閒農業區之劃定及輔導 §3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休閒農場之申請設置及輔導管理 §15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附則 §41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