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符合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為申請參加本保險,得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二)向農業改良場提出從農工作證明之申請;其核發得準用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核發要點辦理。
- 前項申請人為同時申請參加農保,並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提出從農工作證明之申請,農業改良場得合併審查及核發從農工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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