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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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農會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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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事農業資格審認辦法第1條所指的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是根據農會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二款規定所訂定的。根據最新的裁判書或判決書可以得知,在農會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一項及從事農業資格審認辦法第二條中,就候選人的資格要求以及農業用地的審查等問題有所規定。而根據法律案例的解釋,可以了解到這些規定在實際法律應用中的具體影響和適用。
- 農會法法規
- 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條文
- 農會法 第 20-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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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