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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會員年資之評分,在最近十年無逾期繳交會費、工程費或水利小組經費紀錄者,每年以二分計算;未滿一年部分,按月計;未滿一月部分,不予計分。 前項年資以所登記候派之農田水利會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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