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法條來看,如果當選人的候選資格與辦法規定不合,那麼其當選就會無效。另外,如果會務委員在任期內喪失會員身分,或者在登記參選時隱瞞違反規定的情事而當選,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的話,就會解除其會務委員職務。 這部分規定同時也符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的精神,即確保選舉程序的公平、公正,以及保障會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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