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各項預付款、墊付款,除因契約責任尚未終了,必須留待繼續清理者外,均應沖轉或收回,如有未及沖轉或收回者,應敘明原因,並訂定沖轉或收回時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第12條,根據前述法條,各項預付款、墊付款,除因契約責任尚未終了,必須留待繼續清理者外,均應沖轉或收回,如有未及沖轉或收回者,應敘明原因,並訂定沖轉或收回時限。這表示農田水利會在處理預付款、墊付款時,需要注意及時沖轉或收回,如有未沖轉或收回的情況,需說明原因並設定時限。這條法條的舉例可以以前述的案例來說明,例如原告對於房屋出租所得收入的管理,若違反了此法條的規定,則應受到法律的相懲。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