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第 15 條
快速跳轉
以前年度應收款及應付款,於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於辦理決算時列為減免數處理。但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年度內列入或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回 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前年度應收款及應付款,於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於辦理決算時列為減免數處理。但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年度內列入或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