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基準,劃設農田水利設施範圍: 一、農田水利設施座落土地及設施邊緣。 二、灌溉渠道之取水口至農田排水前。 三、農田排水渠道之農田排水口至農田排水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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