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 一、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 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 三、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 四、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2.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集村農舍: 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 二、非都市土地森林區農牧用地。 三、都市計畫保護區。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