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獸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1條,獸醫佐申請執業資格認定時,應填寫申請書,向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辦。 與此相關的例子可以是,獸醫佐申請執業資格認定時,需要填寫申請書並向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提交申請,以便在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核辦,這樣的程序符合獸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1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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