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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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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 1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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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檢疫物品依下列規定計收檢疫標識工本費: 一、一般檢疫標識:每件一張,每張一元。 二、貨櫃專用檢疫標識:貨櫃每櫃一張,每張八十元。
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
攜帶
檢疫物品輸出或經郵遞輸出植物檢疫物品在攜帶檢疫作業辦法
第二條第一項
及郵寄檢疫作業辦法
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所訂限額內,免收檢疫標識工本費。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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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檢疫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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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作業費 §9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工本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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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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