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9 條
快速跳轉
農藥販賣業為執行業務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檢視符合蒐集要件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回 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農藥販賣業為執行業務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檢視符合蒐集要件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