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第 1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一條,勞工保險局是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五條設立的,負責辦理勞工保險業務,並接受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監督。這意味著勞工保險局在執行任務時必須遵守相關法規,並接受監督,以確保合法運作。這項法條適用於勞工保險業務的各個方面,包括行政管理和監督等。根據中華民國法典,政府機構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和規定,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參考資料: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第一條 勞工保險條例 第五條 例: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勞工保險局負責辦理勞工保險業務,並須接受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監督。例如,勞工保險局在執行勞工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並接受監督,以確保合法運作。
- 第五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