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2

快速跳轉
  1. 1.中央主管機關為掌握勞動市場變動趨勢,應設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中央主管機關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一、中央主管機關代表三人。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一人。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代表一人。 四、財政部代表一人。 五、經濟部代表一人。 六、專家學者五人。
  2. 2.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第 2 條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委員會,組成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派聘兼任,包括中央主管機關代表、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行政院主計總處代表、財政部代表、經濟部代表以及專家學者。 舉例來說,根據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第 2 條的規定,如果委員會由十三人組成,其中必須至少有三名委員為專家學者,並且男女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參考資料: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第 2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掌握勞動市場變動趨勢,應設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置委員十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