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其權責如下: 一、重要業務之研議及工作計畫之參與。 二、各種會議之出席及主持。 三、文稿之核閱及代判。 四、各單位工作之協調、監督及指導。 五、新聞發布及傳播媒體之聯繫。 六、國會聯絡事項。 七、局長交辦事項。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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