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聘僱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辦理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來臺工作許可與管理政策之研擬及規劃。 二、辦理外國人工作涉外事務。 三、外國人工作之輔導及管理。 四、補助警政、衛生、外交及地方政府辦理外國人管理。 五、外國人工作及仲介外國人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法規之研訂、修正及解釋。 六、外國人、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之查處。 七、仲介外國人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管理、輔導及收費標準。八、仲介外國人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之管理。 九、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之認可、廢止及撤銷。 十、其他有關工作及仲介外國人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事項。
對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第 9 條的規定,我無法提供針對這個具體法條的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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