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設左列各課 (室) : 一、教務課。 二、輔導課。 三、行政課。 四、人事室。 五、會計室。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第3條,該中心的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設有教務課、輔導課、行政課、人事室和會計室。這表示主任負責總體業務的管理,而各個課室則負責其指定的相應職責。 參考資料: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範例:根據中心辦事細則第3條,教務課負責教學相關事務,而會計室則負責中心財務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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