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申請失業給付時,得檢附本人名義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申請以轉帳方式請領。
︰根據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第18條,申請人申請失業給付時,得檢附本人名義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申請以轉帳方式請領。這條法規的意旨是讓申請人能夠提供自己名下的存簿資料,並且使用轉帳方式請領失業給付。在此情境中,例如原告提出了郵寄退保申報表及信封正反面影本、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第一商業銀行支票存款對帳單等文件,顯示了法院所引用的相關法規及個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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