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來看,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36 條明確規定了雇主和船方在使用起重裝置進行貨物裝卸作業前,必須先檢查艙口樑和開啟合葉的艙口蓋板的固定狀態是否正確,並確認無異狀後才能讓勞工進行相應作業。 這項規定中提及的構件固定狀態的要求,是為了確保貨物裝卸作業時的安全性。舉例來說,如果艙口樑或蓋板沒有經過固定檢查就進行作業,可能會導致這些構件在操作過程中意外移位或崩塌,造成作業過程中的危險和意外發生。 參考資料來自於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並且根據該規則,雇主需要確保艙口的安全設施狀態適當,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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