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36

快速跳轉
  1. 1.雇主及船方於使用起重裝置自貨艙內部捲升貨物或往貨艙內部捲卸作業前,應檢點下列構件之固定狀態: 一、艙口樑。 二、置有開啟合葉之艙口蓋板。
  2. 2.雇主應確認前項構件之固定狀態無異狀後,方得使勞工從事各該作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從法律上來看,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36 條明確規定了雇主和船方在使用起重裝置進行貨物裝卸作業前,必須先檢查艙口樑和開啟合葉的艙口蓋板的固定狀態是否正確,並確認無異狀後才能讓勞工進行相應作業。 這項規定中提及的構件固定狀態的要求,是為了確保貨物裝卸作業時的安全性。舉例來說,如果艙口樑或蓋板沒有經過固定檢查就進行作業,可能會導致這些構件在操作過程中意外移位或崩塌,造成作業過程中的危險和意外發生。 參考資料來自於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並且根據該規則,雇主需要確保艙口的安全設施狀態適當,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36 條規定:「雇主及船方於使用起重裝置自貨艙內部捲升貨物或往貨艙內部捲卸作業前,應檢點下列構件之固定狀態: 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3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