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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1-1 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露天開挖:指於室外採人工或機械實施土、砂、岩石等之開挖,包括土木構造物、建築物之基礎開挖、地下埋設物之管溝開挖與整地,及其他相關之開挖。 二、露天開挖作業:指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之作業。 三、露天開挖場所:指露天開挖區及與其相鄰之場所,包括測量、鋼筋組立、模板組拆、灌漿、管道及管路設置、擋土支撐組拆與搬運,及其他與露天開挖相關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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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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