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 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主為防止供輸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於特定化學設備之勞工因誤操作致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漏洩,應於該勞工易見之處,標示該原料、材料及其他物料之種類、輸送對象設備及其他必要事項。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2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