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氣閘室:指對高壓室內作業之勞工於進出作業室之際,實施加、減壓之處所。 二、耐氧試驗:指對從事異常氣壓作業勞工在高壓艙以每平方公分一點八公斤(六十呎)之壓力,使其呼吸純氧三十分鐘之試驗。
這個法規是關於預防異常氣壓危害的標準。其中第三條定義了兩個詞語:氣閘室和耐氧試驗。氣閘室是指在高壓室內作業的勞工進出作業室時,需要進行加減壓的地方。而耐氧試驗是指在高壓艙中,讓從事異常氣壓作業的勞工在每平方公分一點八公斤(六十呎)的壓力下呼吸純氧三十分鐘的試驗。簡單來說,這個法規是要求在高壓環境下工作的勞工,必須在特定的地方進行加減壓,並且需要通過耐氧試驗來確保身體能夠適應高壓環境。例如,如果有人在潛水時需要在高壓環境下工作,就需要遵守這個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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