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2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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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室應嚴禁與作業無關之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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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作業室應嚴禁與作業無關之人員進入。這項法條旨在確保作業室內的安全環境,避免未經訓練或無關人員進入帶來安全風險。舉例而言,假如有未經訓練的人員進入作業室,可能導致意外發生,因此此法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該條款的參考資料可參考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儲存場所檢查結果一覽表、統計表及檢查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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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