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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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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訂定員工應變措施,公告週知,並經常實施定期與不定期之訓練演習,其內容包括左列事項: 一、作業中發生火災或爆炸時或聽到爆炸聲響或警報時,工作人員迅速逃離現場作業室,進入安全地區隱蔽之方法與路線。 二、避難時應注意事項。 三、報告及警報訊號之規定。 四、緊急救災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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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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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2 條規定:「雇主應訂定員工應變措施,公告週知,並經常實施定期與不定期之訓練演習,其內容包括左列事項: 一、作…」(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爆竹煙火製造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