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 16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高壓氣體容器經修改致其構造部分有變動者,所有人或雇主應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
  2. 高壓氣體容器經變更檢查合格者,檢查員應在原檢查合格證記事欄內記載檢查日期、變更部分及檢查結果。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