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60條第1項,當雇主要變更營建用提升機的導軌、升降路或搬器時,應填寫營建用提升機變更檢查申請書及變更部分的圖件,然後向檢查機構申請變更檢查。這符合營建法第54條和第55條的規定,請求檢查機構進行相應的變更檢查。 參考資料:營建法及相關法規 範例:當一家建築公司決定更換大樓內的升降機導軌時,公司必須填寫變更申請書並提交相關圖件,然後向檢查機構申請進行變更檢查。通过這一程序,公司可以確保升降機的變更符合法規要求,並獲得合格證明。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