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4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試驗板實施機械試驗時,其機械試驗種類及試驗片數量,應視其試驗板厚度,依附表五之規定辦理。
- 前項機械試驗用試驗片之採取,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九八○○「壓力容器之熔接接頭之機械試驗」或與其同等之標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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