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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申報者辦理資訊申報登錄時,應使用可證明其身分之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申報登載之。
  2. 本法第七條第三項所定申報,其申請文件所載申報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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