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應組成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其任務如下: 一、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政策之諮詢事項。 二、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之審議事項。 三、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資格撤銷或廢止之審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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