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升降機搬器應設置專用之原動機、控制裝置及升降裝置。但雙層升降機不在此限。
根據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31條,每一升降機搬器應設置專用之原動機、控制裝置及升降裝置。但雙層升降機不在此限。根據法條規定,每一升降機搬器應擁有專用的原動機、控制裝置及升降裝置。然而,雙層升降機則不受此限制。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升降機的安全性和正常操作。例如,當升降機需要進行維護或檢修時,專用的原動機和控制裝置可以確保機器的正常運作,從而保證乘客的安全。該條法規的參考資料可以包括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B-23建築物昇降機安全檢查表等相關文件,這些文件中提供了具體的安全檢查項目和作業程序,以確保升降機的安全性和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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