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部分之鋼材實施焊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使用電弧焊接。 二、使用符合 CNS13719、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之焊接材料。 三、不得在攝氏零度以下之場所實施焊接。但母材經事前預熱者,不在此限。 四、有焊接及鉚接之部分,應先焊接後再鉚接。 五、焊接部分應充分熔入,且不得有裂隙、熔陷、堆搭、焊疤等足以影響強度之缺陷。
根據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0條的規定,對於吊籠結構部分之鋼材實施焊接時,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應使用電弧焊接。 二、使用符合 CNS13719、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之焊接材料。 三、不得在攝氏零度以下之場所實施焊接。但母材經事前預熱者,不在此限。 四、有焊接及鉚接之部分,應先焊接後再鉚接。 五、焊接部分應充分熔入,且不得有裂隙、熔陷、堆搭、焊疤等足以影響強度之缺陷。 在此舉例中,應使用的焊接材料應符合CNS13719標準,並且焊接部分應經過充分熔入,且不得有任何影響強度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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